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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后开车撞护栏网价格“后果很严重”
关键词:护栏网价格 发布于:2020/10/20 9:29:00
酒后驾车,撞坏非机动车道护栏网价格后,还试图逃逸,成都一男子“罪上加罪”,反而还觉得法院量刑过重。
10月19日,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上获悉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驳回了一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刑,当事人不服选择上诉的案例:2019年12月,夏某驾车撞坏后试图逃逸,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夏某拘役三至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最终,成都高新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,于2020年6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,判处拘役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,夏某不服提出上诉。
酒后驾车撞坏护栏还逃逸
这份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显示,2019年12月27日凌晨一点过,夏某酒后驾驶川A×××××号灰色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,沿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由西向东方向行驶,遇交警临检,调头逆向行驶进入高新区新光路。
之后,他继续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至路段处时撞坏路边价格,致车辆受损,无人员伤亡。事发后,夏某打算逃离现场,群众将其拦住,并报了警。当警察赶赴现场的时候,对夏威进行酒精呼吸检测和血液酒精浓度鉴定,其结果分别为127mg/100ml、198.6±9.5mg/100ml。经认定,夏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,事后,他也缴纳了护栏赔偿费。
记者了解到,该案一审由成都高新法院审理,成都高新检察院指控夏某犯危险驾驶罪,建议判处夏某拘役三至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
2020年6月29日,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建议,认为夏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,量刑时考虑到其酒后驾车逃避检查,且发生交通事故,酌定从重处罚,但由于系初犯,认罪,已赔偿事故损失,酌定从轻处罚,综合考虑后一审判处夏某拘役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
之后,夏某认为原判量刑过重、罚金过高且具有坦白情节等为由提出上诉,其辩护人也提出夏某未对认罪认罚反悔,该案应按夏某在一审庭前签署的认罪认罚的量刑意见处刑,夏某具有坦白情节,请求依照其签署的《认罪认罚具结书》的量刑建议对其处刑等辩护意见。
2020年9月28日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夏某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
记者了解到,在日常生活中,不少驾驶员会认为开车撞坏,是一件小事情,但实际上,如果驾车撞坏护栏后离开,也属于肇事逃逸。
有交警表示,哪怕事故很小,没有造成人员伤亡,但道路中心护栏也属于交通设施,是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组成部分,基础护栏是属于公共交通设施,基础南京护栏的损失也属于交通财产损失的一部分,在发生事故时,驾驶员应第一时间保护现场,而不是离开,并及时拨打110报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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